乐师院〔2021〕20号
各教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乐山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意见(试行)》(乐师院〔2020〕62号)文件精神, 按照教育部2021年创新创业工作部署,为了加快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学校决定举办2021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的目的和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我校学生深入 到山区、社区等基层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 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 梦,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学院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乐山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学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创新创业学院、教学部、党委学生工作部、乐山市商业银行共同承办。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由分管创新创业工 作的副校长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 织实施。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邀请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优秀校友和科研院所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学生创新创业。
各学院应成立二级学院竞赛组织机构,由本学院分管创新创业工作的负责人担任主任,负责本学院预赛以及参加省赛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 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 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 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 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 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五、参赛对象及要求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最多15人(含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原则上需要指导教师团队,各级奖励认定排名前2人,也可无指导教师。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六、大赛赛程
1.宣传动员阶段:4月。各学院应积极组织学生报名参赛,所有参赛团队都须完成《商业计划书》于4月30日之前向所在教学院提交《商业计划书》电子稿,并全部打包上交创新创业学院,待省级赛事平台开放以后,再行上传网报系统。
为确保我校顺利推出更多优秀项目参加省赛,请二级学院总 人数低于500人的教学院组织网上参赛项目数不低于50份,人数在500-1000人的教学院组织网上参赛项目数不低于100份,超过1000人的教学院组织网上参赛项目数不低于130份,已入选“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学院按照基地建设任务书要求执行。报名份数超过总人数30%的学院,组织奖评审中优先考虑。
2.教学院遴选:5月6日至5月13日。各教学院遴选排序后, 于5月14日前将推荐项目的《项目商业计划书》(电子稿)和《乐 山师范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荐项目排名汇总表》(见附6,电子稿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稿)报送创新创业学院。
3.校级复赛:5月17日至5月21日。学校邀请校内外专家参照大赛评审规则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排序,筛选出符合大赛要求的项目进入校级决赛。
4.校级决赛:5月24日至6月3日。6月1日(第18周星 期五)之前入围团队提交路演PPT和视频。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于6月3日下午采用答辩形式进行决赛。
5.推荐参加省级赛事:6月-7月。在今年和去年评选出的校级金奖项目中,根据网报数量,通过现场项目展示及答辩、投资人面谈等环节决出参加省级比赛团队。
推荐参加省级比赛的项目,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赛前训练营。
七、大赛奖励
1.奖项设置:校赛设金奖15项,银奖20项,铜奖25项,教学院优秀组织奖4项。获奖团队学校颁发证书并按《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进行奖励,指导教师进行适当的工作量认定,优秀组织奖颁发奖金。
2.推荐参加省级复赛获奖团队,省赛获得银奖及以上的第一指导教师可按照四川省教改项目立项程序牵头申报省级教改项目(以创新创业为主要内容),申报名额单列。
3.推荐参加国家总决赛获得金、银、铜奖的指导教师,可按照四川省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牵头申报相应等级省级教学成果奖(以创新创业为主要内容),申报名额单列,在评审中给予倾斜。
4.对在国赛、省赛中获奖的项目团队和指导教师,奖励奖金按照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单列进行奖励。
八、大赛工作要求
1.请各教学院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发动在校生和毕业生(毕业5年内)组团参赛,最大限度推荐、遴选一批优秀的创新创业项目,切实提升大赛的参与面和影响力。
2.教学院遴选阶段,各教学院要围绕大赛主题,结合专业优势,参照大赛评审规则,组织评审专家对各项目的《项目商业计 划书》进行评审,审核项目的创新性、商业性、项目的团队情况 和项目的组别选择是否正确等,充分挖掘,择优推荐项目参加校 赛,并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各教学院推荐项目数原则上不低于 10项,不高于15项。
3.为确保我校顺利推出优秀项目参加省赛,请各教学院组织学生参加网络报名,各教学院按照文件规定要求组织学生报名。
九、 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玮,5756779586;电子邮箱:350371917@qq.com
附件:
1.“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主赛道说明
2.“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计划
3.商业或项目计划书提纲
4.主赛道评审规则
5.“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评审规则
6.乐山师范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荐项目排名汇总表
7.关于举办乐山师范学院2021年“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乐师院〔2021〕20号
乐山师范学院
2021年3月29日